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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破解“住房难”,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进度加快
2008-6-11 10:02:43
2008年第(2)周期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工作公告将在6月10日《杭州日报》发布,这标志2008年新一周期的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工作即将开始。
2008年第(2)周期的受理对象范围为符合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准入条件,且申请人在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家庭。6月16日至6月20日为公示登记期,申请家庭应在此时间向户籍所在社区申请公示登记。经过街道公示、市区两级部门的审核后,市房改办将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电视直播摇号的方式产生受理号,申请家庭可在11月份参加公开选房销售。为了做好此次受理工作,市房改办在对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工作进行充分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编印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工作手册》。该《手册》将发放至各社区,为进一步规范受理工作提供指导。
今年4月启动的经济适用住房2008年第(1)周期,目前初审工作已结束,复审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预计将于8月上旬组织第(1)周期的选房工作,该期房源主要安排在三墩、丁桥、九堡、下沙等地。
2008年是我市加快建设杭州特色住房保障体系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的方针,加快建立和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市房产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力度,今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工作呈现了三个特点:
一、公开销售进度进一步加快
今年4月份我市启动本年度第(1)周期受理工作以来,在审核工作尚未全部结束的情况下,为尽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市房产管理部门急群众之所急,自我加压,距第(1)周期时隔不到两个月后又启动了新一周期的受理工作,进一步加快了公开销售工作的进度。
二、受理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
2008年第(2)周期的受理对象为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申请人,与原相隔5年为一周期相比,本期受理对象与前一周期年龄跨度为10年,范围扩大了一倍。
三、受理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
为保证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格审核的全面、客观、准确。今年,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社会劳动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建立经济收入协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的审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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